西安物业费最新政策将实行“三费合一”,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11月9日,记者从西安市发展改革委获悉:《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办法》)已经印发,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悉,西安市现行物业服务费标准是原陕西省物价局、省住建厅2004年制定的,16年未作调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业服务收费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此次《市办法》出台,将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收费管理政策,加强物业服务质量及收费监管,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收费、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小区临时停车费一类区4小时2.5元 室内一类停车服务费调整至每月80元


以往,物业企业普遍存在通过较高的停车服务费来弥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问题,群众对停车服务费过高意见较大。《市办法》对停车费作出调整:


临时停车费一类,由原来的5元/8小时调整为2.5元/4小时,二类由原来的4元/8小时调整为2元/4小时等;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调整为室内停车场一类80元/车位·月、二类60元/车位·月两个类别;露天机动车停放场所不分类别,每月60元。


调整后,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室内一类降低46.7%,二类降低53.8%,露天降低25%,停车服务费标准在全国7个实行政府指导价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3位。

“一费制”,实行“三费合一”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物业费将“三费合一”,促进物业提高服务质量健康有序发展。目前西安市物业服务费由基础物业费、电梯费、公摊电费三部分构成,在实际执行中部分小区存在乱收公摊电费、电梯费的行为,群众意见较大。


新办法中物业费最大的特点就是“一费制”,实行“三费合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另行收取。高层一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2.2元、二级服务1.9元、三级服务1.5元,等外服务1.2元。与现行政策相比较,按平均值测算,高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7.2%,多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18.5%,整体价格水平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靠后。


考虑到不同物业公司服务水平有差异,物业费等级依据物业服务等级确定,等级标准依据《西安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该标准近期将由西安市住建局印发,与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同步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对应的收费等级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等外四个等级,按照高层、多层分别制定收费标准。


市民算总账整体支出有下降


家住金辉世界城小区的李女士说:“我居住的小区是按一级标准收取物业费的,物业费调整前:房屋面积110平方米,物业费165元/月+公摊电费22元/月+电梯费55元/月=242元/月;调整后:物业费242元/月,没有变化。停车费调整前:150元/月,调整后:80元/月,下降70元。两项整体支出减少70元。”


家住秋林苑小区的王女士说:“我居住的小区是按二级标准收取物业费的,物业费调整前:房屋面积96.25平方米,物业费115.5元/月+公摊电费20.16元/月+电梯费50.1元/月=185.76元/月;调整后:物业费182.87元/月,下降2.89元。停车费调整前:150元/月,调整后:80元/月,下降70元。两项整体支出减少72.89元。”


家住明德广厦小区的马先生说:“我居住的小区是按三级标准收费的,物业费调整前:房屋面积109.7平方米,物业费98.73元/月+公摊电费20元/月+电梯费15元/月=133.73元/月,调整后:物业费153.58元/月,上涨19.85元;原停车费150元/月,调整后60元/月,下降90元。两项整体支出减少70.15元。”


热点解答


1.为何要出台《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西安市现行物业服务费标准是原陕西省物价局、住建厅2004年制定的,16年未作调整,物业费标准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14位;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标准又较高,在全国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1位,存在物业服务收费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业企业普遍存在通过较高的停车服务费来弥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问题,群众对停车服务费过高意见较大。通过出台《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西安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收费管理政策,加强物业服务质量及收费监管,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收费、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2.《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指导标准的适用区域有何不同?


《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


物业收费指导标准按照《陕西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适用于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及高新、经开、曲江、浐灞、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住宅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其他区、县及西咸新区住宅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可参照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执行,也可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3.空置房和空置车位物业费怎么收?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业主暂不使用或使用后因自身原因空置1个月以上的房屋、自有或者租赁车位,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其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4.关于新旧政策怎么衔接?


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需结合本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等情况,在政府指导最高限价的范围内协商约定本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具体标准。


本办法实施后,新建住宅小区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小区,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已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的住宅小区,收费标准的调整由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未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按照规定履行调价程序,在调价程序履行完毕前仍按原合同执行。


5.物业服务及物业收费出现问题谁来监管?


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制定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物业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市住建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进行查处。


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合同履行等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需要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创建时间:2020-11-1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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