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物业行业政策总结,行业利好政策频出

2026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这是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与“好房子”建设并列提出。2026年5月,国务院印发首个城市更新五年专项规划《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将“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列为14项重大工程之一。前述政策共同确立了“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作为“十五五”时期行业发展的核心主线,肯定了物业服务的重要价值。

 

表:2026年上半年关于“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部分政策梳理

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资料来源:中指研究院综合整理

 

同时,根据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的公开信息,住建部采纳人大代表将“物业管理”调整为“物业服务”的建议,相关部门着手修订《物业管理条例》,行业分类也将由“物业管理”变更为“物业服务”,一并纳入国民经济统计目录。其深层意图在于:让法律条文转化为行业共识,让“业主是权利人、物业是服务者”的主体定位更加明晰,让物业服务关系真正落到实处,强调物业服务的重要性。

 

“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并非政策层面的首次调整,而是在此前多次调整基础上的进一步强化,从法律条文逐步延伸至制度名称层面。

 

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化、透明化:针对长期存在的公共收益归属不清、账目混乱问题,多地出台专项管理办法。2026年5月,海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共收益来源涵盖10类项目,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分户记账,定期公示收支明细、结余情况及使用用途。

 

第二,物业服务强制退出机制落地,劣质物业实现市场化出清:物企随意撤场、被解聘后拒不退出以及新旧物业交接不畅等问题,是行业的长期痛点。2026年6月,《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退出项目指导意见》规范了物业服务人退出住宅小区的程序与各方职责,保障平稳交接与业主权益,完善退出机制。

 

第三,物业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市场化选聘机制进一步规范:为促进物业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新乡市、西安市多地出台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指导规则。新乡市于2026年1月印发《既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指导意见》,对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的程序、评标标准、中标规则等作出系统规范。

 

同时,2026上半年,利好行业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一是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正式纳入国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业主缴费压力、提升物业费收缴率,同时带动装修维保等增值服务需求。二是新版《供水条例》明确供水单位权责,将物业从供水设施运维中解放,厘清权责边界,减少无责纠纷。两项政策从物业费收缴和权责划分两方面,为物业行业减负增效,推动行业回归专业化服务本位。

 

2026年6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将“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正式纳入公积金提取情形,这是物业服务行业收费方面的一项重大制度突破。

 

2026年2月,国务院正式颁布新版《供水条例》,清晰界定了供水产业链各方的法定权责,将物业公司从小区供水设施运维的“无限责任方”中解放出来,使其角色得以回归物业服务本位,将供水设施运维的责任交还给专业人员。

 

未来,在权责归属方面政策有望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通过立法与制度细化,清晰界定开发商、专营单位、物业企业、业主四方权责边界,有助于厘清物业的法定服务范畴,引导业主理性维权、依规缴费,从制度源头化解长期困扰行业的权责错位问题,为行业回归专业化服务、规范化运营、权责化发展奠定法治基础。但同时应当看到,政策的落地效果仍需时间检验。权责归属的厘清涉及多方利益的重新调整,行业良性生态的建立,仍有赖于政策的持续完善、执行的刚性约束以及各方主体的共同参与。

创建时间:2026-07-0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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