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资金续筹难,解决办法都在这了!

 

法律明确规定,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承重墙、楼板、屋顶、走廊、门厅等)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所涉费用,可由公共维修资金承担。而日常的保洁卫生、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等维护,则为物业费单独缴纳。

 

公共维修资金

 

然而,这两个费用的筹缴难度,都不算小。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业主本身对公共维修资金的心理不认可以及社区公共资源、事务“雨我无瓜”的心态影响。那么,该如何改变业主心态,提高公共维修资金的续筹率呢?极致小编整理了以下几点:

 

1、积极引导,培养“社区利益共同体”意识

业主对于自己拥有的资产都是及其关心的,简单来说,人都是利己主义,只有认为某件事情与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甚至会损害/满足自身利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他们才会主动积极的参与到社区的管理和资金承担中来。

 

类比快递员接单抢单机制,送的单越多,报酬就越多,形成了正向良性激励,让成单量与快递员本身既得利益挂钩,也就越发有动力工作。对于业主也是一样,需要让业主知道:如果不承担法定义务,不仅得不到利益,反而会损失更多利益。这一点,可以参考业委会参与社区空间运营治理和利益分成的案例,空间运营收益扣除成本和物业分成等必要利润成本外,剩下的利润所得即可交于业主,成为社区的公共维修资金。

 

2、法律制约,明确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明确的法律规定下来,依旧有不少业主不履行法定义务,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多数人只能看到“权利”两字,却忽视了与权利并行的“义务”之责。

 

物业费为例,交物业费是每一个业主的应尽义务。诚然,某些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多少都有瑕疵,这也成为了许多业主拒交理由,但这个理由却也得充分考虑现实因素。即使物业公司工作不到位,也需要按照实际工作质量标准酌情减少物业费,后亦可将其解聘,另行委托或者自行管理。但即使是业主自行管理,物业费也是必须交的,否则,谁来打扫卫生、运送垃圾、值守大门?共有部分如何维护?如果共有部分破败了,业主的专有部分还能保值吗?

 

3、严格监督,维修资金的监管完善到位

很多业主担心,就算我们真交了那么多钱,但是谁能保证每一分毫都能用在社区公共维修事项上呢?贪污腐败问题古今从未停止。这一点,就需要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执行人来负责了。

 

最后,政府、物业、业委会各方也需要思考,如何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同时,还能将使资产增值,尽可能“钱生钱”,减轻业主压力,也给到他们建设社区公共空间资源的信心。

创建时间:2023-09-0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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