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88城开启物业整治行动,“履约”和“公共收益”是主要方向

2025年3月起,各地住建部门迅速响应,印发物业整治《实施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推进会、公布监督方式。截至2025年8月中旬,整治行动范围已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88个城市。整治聚焦两大重点:一是“履约不到位”,二是“侵占公共收益”,在样本城市的占比分别为86.7%和84%。值得注意的是,“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位列第三,也成为本次重点整治的问题。 

 

重点城市整治案例

 

梳理各地对“履约不到位”和“侵占公共收益”问题的表述,发现:

 

“履约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两类:一是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安保、保洁、维修等基础服务;二是未履行信息公示、报告及移交等法定义务。

 

“侵占公共收益”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使用不规范;二是未按规定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三是违规侵占公共收益,如擅自利用公共区域经营、未按约定分配收益等。

 

整治普遍持续2年3个阶段,52%的城市通报典型案例,本次物业整治行动自2025年初启动,总体将持续至2026年底,为期两年。部分城市整治截止时间延至2027年4月,如广西柳州、内蒙古乌海等。

 

整治普遍持续2年3个阶段

各城市整治普遍划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重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与措施;

 

第二阶段为治理提升,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典型问题项目进行通报、督办和整改,部分城市将这一阶段进一步细分为自查整改和检查督办两个环节;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升,重在梳理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

 

从各地整治进展看,多数城市已进入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2%的城市已通报典型案例。其中,74%的通报城市发布了第一批案例;安徽、福建、河南、江西、山西等省部分城市已公布第二批;湖北、内蒙古等省部分城市进入第三批案例披露阶段。

 

通报典型案例

 

创建时间:2025-09-1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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