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北京: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降费舆情聚焦质价匹配

2025年物业费的区域分化,不仅源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更受到地方政策与市场情绪的直接影响。不同区域基于自身市场情况出台的指导价、监管政策,以及差异化的收费模式,呈现差异化格局。

 

市场调节价

 

上海、北京均率先推行物业费市场调节价机制,两地依据自身实际出台对应政策划定实施时间与核心规则,形成各具特色的市场化定价体系。

 

上海自2015 年起取消物业费政府指导价,正式实行市场调节价,核心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原则,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后续还通过出台专项指导意见、建立物业服务价格评估制度、发布市场价格监测信息等举措,完善 “按质论价、优质优价” 的价格机制,同时明确物业费调价需履行第三方评估 / 审计、公示等流程。

 

北京则自2020 年《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施行起,正式确立物业费市场调节价并要求适时动态调整,核心规则为物业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协商确定,行业协会定期发布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双方参考,且物业费调整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需经法定的业主表决流程,从制度层面保障定价的市场化与合理性。

 

2024年底,住建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住宅物业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鼓励通过业主共同决策机制调整物业费,实现“服务标准与收费水平相匹配”,该政策于2025年3月全面落地。

 

重庆、武汉、青岛、银川等部分二三线城市出台前期物业费政府指导价限价政策,划定收费“红线”,超标准收费需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审核。其中,重庆的政策力度最为显著,自2024年6月起实施的新标准规定,中心城区有电梯住宅物业费最高为1.9元/平方米/月(可上浮15%),无电梯住宅限价1.35元/平方米/月,这使得过去动辄2.5元甚至3元的前期物业费面临较大下调压力。

 

部分城市(如深圳、杭州)相对抗跌,虽实行政府指导价,但物业费表现为“微降”或“回稳”。

 

深圳物业费政府指导价自2007 年以来维持 3.9 元 /㎡不变,2019 年拟调至 5.8 元/㎡未能实行。对于物业服务超出限价的情形,以“3.9 元基础物业费 + 增值服务费”实行,如智能楼宇管理费等。

 

杭州较早就推行了服务分级定价,业主对不同档次服务的价格接受度相对清晰。类似滨江、绿城等高端项目定价5-8 元,因服务品质与收费匹配度高,业主付费意愿相对稳定。

创建时间:2026-02-02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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