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哪些物业服务问题会被集中整治?

2025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纳入全国集中推进的16件群众身边实事之一,全国范围内物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由此开展。物业作为民生事业,开展集中整治有其必要性。

 

作为行业人士,我们都了解,物业问题长期存在且投诉率高是集中整治启动的主要动因。

 

从权责边界模糊、管理不规范,到服务与收费不匹配,乃至小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等。集中整治的范围可以说“事无巨细”。

 

据克而瑞物管梳理,集中整治的物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类:

 

1.服务质量类问题

基础服务缺失:未按约定提供保洁、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电梯、路灯、消防设备)维修维护,导致环境脏乱、设施瘫痪或存在安全隐患。

 

响应效率低下:对业主报修、投诉(如漏水、噪音)拖延处理,甚至推诿拒绝,未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反馈机制。

 

服务态度恶劣:物业工作人员态度蛮横、敷衍,不配合业主合理诉求,缺乏服务意识。

 

2.收费管理类问题

违规收费: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如公摊水电费超额收取、强制收取装修押金/管理费)、超标准收费,或重复收费。

 

收费不透明:未按规定公示物业费收支明细、公共收益(如电梯广告、停车场租金)去向,存在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情况。

 

强制收费/捆绑消费:以断水断电、限制门禁等方式,强制业主缴纳物业费或捆绑购买其他服务。

 

3.公共管理类问题

侵占公共空间:擅自将小区公共区域(如楼道、绿地、架空层)改为私人用途(如出租、搭建违建),或允许商家占用公共区域经营。

 

安全管理失职:未落实门禁登记、巡逻值守等安保措施,导致小区内盗窃、外来人员随意出入;消防通道被占用、消防设施过期未检修,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停车管理混乱:违规划分停车位、占用消防通道停车,或对小区内停车费收益分配不透明,损害业主权益。

 

4.合同履约类问题

 

未按合同履约:未遵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范围,擅自降低服务等级,却按原标准收取物业费。

 

违规解聘/选聘:未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同意,擅自解聘原有物业或选聘新物业,程序不合法。

 

各地也在不断推出针对物业提升服务、治理物业问题的相关政策。据克而瑞物管梳理发现,此类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举措:

 

一是党建引领:实现党组织和党员的全覆盖,将党建融入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中。

 

二是信息公开与合同管理:明确公共收益的使用范围,规范合同条款,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三是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物业企业信用体系,引入第三方质价评估和议价机制,规范行业自律。

 

四是服务标准与成本透明化:通过明确物业服务等级、公示成本结构等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透明度。

 

五是行业综合评价与等级评定:对物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和等级评定,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表:2025年上半年部分省市开展物业专项整治的举措

此外,全国市长研修学院开展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完善社会基层治理培训班”,面向各级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地产、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关处(科室)相关人员等,加强改进物业服务,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已在青岛、威海等地陆续举办。

 

各地物业管理协会为配合集中整治物业问题、提升物业服务,也陆续开展了多种多样的专题培训。

创建时间:2025-08-2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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