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被盗,物业公司是否一定要赔偿?

物业公司在管理工作中一定会遇到许多大大小小的问题,有些问题不仅是业主有疑问,就连部分员工可能都不甚明晰,今天,极致科技小编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物业管理中大家常有疑问的几个点及其回答。

 

业主家被盗,物业公司是否一定要赔偿?

 

1、业主家被盗,物业公司是否一定要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中有相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公司收取的保安费,从事的保安服务内容仅为维持社区公众秩序和日常巡逻,不包含对住户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因此,只要物业公司的安保工作达到规定要求,就不用担负法律责任,对业主进行经济赔偿。

 

2、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管理费?

房屋的开发遗留问题属于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问题,物业费则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费用,所涉主体不同,二者不能混淆。法律规定,业主有义务缴纳物业费,以保证物业公司提供合约服务,如果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用,则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工程质量的遗留问题,业主应当与建设单位或通过物业公司代为协商处理。

 

3物业维修基金如何设立和使用?

公有住宅和新建普通内销商品住宅出售时应当设立物业维修基金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将物业维修基金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设立专门帐户,按照不低于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取利息。

 

设立的物业维修基金应当用于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如道路翻新、房屋维修、设备换新等,不得挪作他用。物业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也应按期向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4、业主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支吗?

没有。只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酬金制项目,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公布物业管理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创建时间:2023-09-2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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