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人关注!《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8月3日,呼和浩特市公布最新《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并将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的管理条例出炉,其中重点内容有哪些?快随极致科技小编一起来看看~

 

2023年《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一、明确职责和制度

市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除负责市内物业管理相关的政策制定实施、活动管理监督、开展行业培训等基础工作外,还需要监督和指导市旗县区辖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各旗县区在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依照当地实情实事,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规划、监管、评审等,处理物业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辖区内承接查验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的移交、备案工作,依法尽责做好岗位职责。

 

市旗县区政府公安机关、城市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等相关部门,均有明确规定参与管理和监督物业管理行业的工作中,为城市的物业管理服务建设尽职尽责,做好城市服务工作。此外,《条例》也对业主及业委会的权利及义务进行明确规定。

 

二、前期物业管理

《条例》中,对前期物业管理相关的业委会人员选用、项目检验、备案资料手续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了相关管理条例,让政府部门积极参与到物业管理工作中,对可能因承接查验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意外事件防微杜渐,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为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依据和政策指导。

 

三、物业服务

《条例》鼓励物业行业进行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用科技赋能物业管理,推动城市物业管理向着绿色、智慧的方向发展,提高城市智慧管理和服务水平。

 

另外,《条例》还建议物业积极探索“物业服务+”的新模式,让物业服务与生活服务打通,为城市居民提供康养、教育、养老、文化、资产等方面的多样化的便捷服务,满足人们更多元化、高品质的生活服务需求。

 

《条例》的最后,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及具体处罚形式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创建时间:2023-08-0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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