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无小事,楼道堆放杂物问题值得重视

随着2025年步入尾声,我们即将迎来崭新的2026年。在辞旧迎新之际,有一件事必须引起每一位居民的高度重视——楼道堆放杂物问题。

 

楼道垃圾

 

12月9日,上海市长宁区一小区因楼道堆物严重,导致安全通道仅剩一条窄缝,楼道内木质门板、洗衣机、废纸、挂件、雨伞等物品堆得走廊水泄不通,头顶上的电线盘根错节、相互缠绕,部分线缆外皮已磨损,极易引发电线短路及火灾风险。所幸当地城管联合公安、物业迅速行动,及时清理整治,才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悲剧。

 

这一案例再次敲响警钟:公共楼道绝非私人“杂物间”,随意堆放不仅危险,更涉嫌违法!

 

很多人认为:“我家门口的楼道,放点东西怎么了?”

 

但事实是:楼梯通道、走廊、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非某户业主的“私人领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任何业主都不得擅自占用、堵塞、封闭公共通道。在楼道堆放鞋柜、纸箱、自行车、旧家具等物品,不仅影响邻里通行,更在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下成为“夺命通道”的致命障碍。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同时,《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也明确指出: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物业作为小区管理责任人,有义务对楼道堆物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组织清理。 若业主拒不配合,物业可向属地城管、消防部门报告,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理。而从监管层面看,相关行政机关(如城管、消防、公安)应加强日常巡查与普法宣传,与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形成联动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劝导、早清理”。

 

法律是底线,文明是自觉。楼道环境的长期整洁,不能只靠“突击整治”,更需要每一位业主从自身做起,树立公共意识,养成文明习惯。

创建时间:2025-12-19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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