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需求标准发布!物企投标需关注!

 

近日,财务部印发《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 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不同建筑物的物业管理指标项及其明细,标注了需要由供应商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的情况、边界、范围。

 

《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 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

 

《通知》对物业的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保安服务、会议服务等进行了具体要求,服务细则详细到墙体、车位、消防系统、锅炉设备、安防照明等的面积、数量、巡查周期/次数等,还对物业服务人员的服装、形象及思想政治教育等,提出明确的要求,如服务人员需严格遵守岗位保密制度;签订保密协议;定期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等。

 

采购人也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采购需求,并可以对本需求标准所列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作必要调整,但不得超出实际需要。同时,采购人应加强履约验收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通知》发行对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化建设起着推动作用,能够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性,提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同时,《通知》也对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服务标准的优化及标准提供了参考,物业管理企业可举一反三,将细则对应到其他服务业态中,优化服务工作,提升服务品质,进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创建时间:2024-06-12 09:25
首页    行业动态    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需求标准发布!物企投标需关注!
浏览量:0

【相关文章推荐】